电改重要进程 电力交易中心打响股权争夺战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0-07-02 11:45
近期,全国多个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相继进行交易中心的股权改造。“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共引入17家投资者 增资扩股完成6月28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改造增资扩股签约仪式在成都举行。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共引入17家投资者,新增股东持股占比30%。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完成股份制改造增资协议签订 12家新增股东6月28日,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流程,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等13家投资者顺利完成《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签署工作。经过本次股份制改造,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持股比例由100%降至67%,其他12家新增股东持股比例合计33%。福建增资扩股引入4家投资者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于2020年6月17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完成增资信息披露和意向投资方征集。最终确定了4家投资者,分别是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福建电力有限公司。”
电力交易中心股改,电网股权占比下降
不难看出,本次交易中心的股份制改造,引入了包含发电集团、地方国资在内的多方投资者的参与。同时扩股增资效果较明显,目前完成股改的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和陕西电力交易中心等机构中,电网的持股比例显著下降,如,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共引入17家投资者,新增股东持股占比达到30%。代表电网的股权占比降低了30%。而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引入12家新增股东持股比例合计达33%。综合来看电网的持股比例均降到了70%左右,这也符合,发改体改〔2020〕234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2020年上半年实现交易机构中电网企业持股比例降至80%以下”要求。实际情况是:如果要求电网的股权在80%以下,除南网陆续完成之外,国网所属省份截至6月28日,还有很多省份的交易中心是不符合的。
电力交易中心控股权争夺
在新一轮电改开始之后,国网和南网相继成立了三十余家电力交易中心,并且股权结构主要是电网控股,甚至是100%控股。在电改的进程中,交易中心的建设是构成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基础,是最基础的硬件设施建设。在交易中心建设完成之后,国家相继发文要求电力交易中心机构独立运作。在系列政策下国网的步伐行动缓慢。而股改缓慢最核心的因素是电网的控股权之争。根据新一轮的电改要求,售电公司将会大概率拥有一定的结算权,而国网公司的利润主要是靠电费的差价,如果失去了结算权,电网企业就会失去主动权,则变成了售电的下游。失去了结算中巨大的现金流的支持,国网便很难对自身的业务进行运转。尽管在目前的几个省份的电力交易中心股份改造中,国网进行了让步,但是国网依然是占据最大的股份,是以大股东的身份掌握交易中心70%以上的股权。
电力交易中心独立性的争议
除了结算权和其中巨大的现金流之外,交易中心的股权也涉及到其独立性运营。根据电改9号文,电网公司也可以设立售电公司,如果电网掌握电力交易中心这就出现了电网既参与市场交易,又是主导市场交易的情况。但是由于电力交易中心不涉及盈利性,则电力交易中心的主要作用就是市场监督与公平性。从这个角度看,若电网企业通过其本身的优势,以及对交易中心的掌握是可以直接影响市场的交易,而这也是改革一直强调的交易机构相对独立性的所在。本轮电改之前,国内两大电网都有电力交易机构的相关业务,其中国家电网就叫交易中心,南方电网为市场部。而交易机构的相对独立最主要的方面,是将原来电网企业所承担的交易业务分离出来,而这也是本轮电改的主要争议点。由于两大电网在电力交易方面积累了大量的人力、技术和资金优势。其作为市场改革的重要力量不可忽视,但若要真正市场化就需要信息透明与交易公开,这对于电网来说是一个考验。如果单独设立一个完全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和电网进行脱钩,这在当下的我国市场也是极不现实的。总体来看,对电改真正有益的电力交易中心模式是值得我们去推进的。本次交易中心的股权改造,一方面引入更多的投资者进入,推动了交易中心的独立性进程,另外一方面,也保障了电网的稳定运营,是一个多方面博弈的结果。而电力交易中心作为电改的一个重要切入点,而电力交易机构的独立性本质也是市场多方参与者与电网间利益的一个争夺,这种争夺在未来的电改中还将会持续进行。
电力交易中心股改,电网股权占比下降
不难看出,本次交易中心的股份制改造,引入了包含发电集团、地方国资在内的多方投资者的参与。同时扩股增资效果较明显,目前完成股改的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和陕西电力交易中心等机构中,电网的持股比例显著下降,如,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共引入17家投资者,新增股东持股占比达到30%。代表电网的股权占比降低了30%。而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引入12家新增股东持股比例合计达33%。综合来看电网的持股比例均降到了70%左右,这也符合,发改体改〔2020〕234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2020年上半年实现交易机构中电网企业持股比例降至80%以下”要求。实际情况是:如果要求电网的股权在80%以下,除南网陆续完成之外,国网所属省份截至6月28日,还有很多省份的交易中心是不符合的。
电力交易中心控股权争夺
在新一轮电改开始之后,国网和南网相继成立了三十余家电力交易中心,并且股权结构主要是电网控股,甚至是100%控股。在电改的进程中,交易中心的建设是构成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基础,是最基础的硬件设施建设。在交易中心建设完成之后,国家相继发文要求电力交易中心机构独立运作。在系列政策下国网的步伐行动缓慢。而股改缓慢最核心的因素是电网的控股权之争。根据新一轮的电改要求,售电公司将会大概率拥有一定的结算权,而国网公司的利润主要是靠电费的差价,如果失去了结算权,电网企业就会失去主动权,则变成了售电的下游。失去了结算中巨大的现金流的支持,国网便很难对自身的业务进行运转。尽管在目前的几个省份的电力交易中心股份改造中,国网进行了让步,但是国网依然是占据最大的股份,是以大股东的身份掌握交易中心70%以上的股权。
电力交易中心独立性的争议
除了结算权和其中巨大的现金流之外,交易中心的股权也涉及到其独立性运营。根据电改9号文,电网公司也可以设立售电公司,如果电网掌握电力交易中心这就出现了电网既参与市场交易,又是主导市场交易的情况。但是由于电力交易中心不涉及盈利性,则电力交易中心的主要作用就是市场监督与公平性。从这个角度看,若电网企业通过其本身的优势,以及对交易中心的掌握是可以直接影响市场的交易,而这也是改革一直强调的交易机构相对独立性的所在。本轮电改之前,国内两大电网都有电力交易机构的相关业务,其中国家电网就叫交易中心,南方电网为市场部。而交易机构的相对独立最主要的方面,是将原来电网企业所承担的交易业务分离出来,而这也是本轮电改的主要争议点。由于两大电网在电力交易方面积累了大量的人力、技术和资金优势。其作为市场改革的重要力量不可忽视,但若要真正市场化就需要信息透明与交易公开,这对于电网来说是一个考验。如果单独设立一个完全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和电网进行脱钩,这在当下的我国市场也是极不现实的。总体来看,对电改真正有益的电力交易中心模式是值得我们去推进的。本次交易中心的股权改造,一方面引入更多的投资者进入,推动了交易中心的独立性进程,另外一方面,也保障了电网的稳定运营,是一个多方面博弈的结果。而电力交易中心作为电改的一个重要切入点,而电力交易机构的独立性本质也是市场多方参与者与电网间利益的一个争夺,这种争夺在未来的电改中还将会持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