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出台《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
扎实推进绿色能源国际合作
中国能源新闻网讯 记者邱燕超报道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加强绿色能源合作,深化绿色清洁能源合作,鼓励太阳能发电、风电等企业“走出去”。
《意见》明确,到2025年,共建“一带一路”生态环保与气候变化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化,绿色丝绸之路理念得到各方认可,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等领域务实合作扎实推进,绿色示范项目引领作用更加明显,境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到2030年,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绿色发展伙伴关系更加紧密,“走出去”企业绿色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境外项目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完善,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在统筹推进绿色发展重点领域合作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强绿色能源合作。深化绿色清洁能源合作,推动能源国际合作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鼓励太阳能发电、风电等企业“走出去”,推动建成一批绿色能源最佳实践项目。深化能源技术装备领域合作,重点围绕高效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发电、先进核电、智能电网、氢能、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开展联合研究及交流培训。
在统筹推进境外项目绿色发展方面,《意见》提出,要促进煤电等项目绿色低碳发展。全面停止新建境外煤电项目,稳慎推进在建境外煤电项目。推动建成境外煤电项目绿色低碳发展,鼓励相关企业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采用先进技术,升级节能环保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