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现代能源体系内涵 全面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党委书记、院长 杜忠明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动力。近年来,我国能源快速发展,能源消费 总量稳步增长,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节能降耗和结构优化成效显著,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能源工业体系,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和消费国家,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随着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能源也进入了转变发展方式、调整能源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高质量发展阶段。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党中央作出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后的第一个五年,能源发展形势环境面临全新变化。《“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对“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现代能源体系建设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任务举措作了全面部署。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在国家能源局的组织领导下,作为“十四五”能源规划工作组牵头单位,全过程参与了《规划》系列重大问题研究工作,现结合能源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谈几点对《规划》的学习体会和认识理解。
一、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四个基本出发点
能源系统是一个复杂的多目标优化系统,其规划导向也是多维度的,随着发展阶段的变化,不同时期能源发展的侧重点可能有所不同。《规划》准确把握现代能源体系内涵和当前所处的新阶段,提出了“四个期”:能源安全保障进入关键攻坚期,能源低碳转型进入重要窗口期,现代能源产业进入创新升级期,能源普遍服务进入巩固提升期。“四个期”的定位,正是“十四五”能源发展的四个基本出发点和主攻方向,即:安全、绿色、创新、民生。《规划》的政策导向和发展目标也是紧紧围绕这四个方面展开的。
(一)保障安全是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前提
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党中央多次强调要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保能源安全是“六保”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确保安全降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能源的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里”。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撰文指出,“如何确保国家能源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是能源事业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规划》明确的首要原则,就是以保障安全为前提构建现代能源体系,不断增强风险应对能力,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十四五”时期,要着力增强能源供应链安全性和稳定性,完善产供储销体系,不断提高风险应对能力,确保能源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二)绿色低碳转型是能源发展的总体方向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而能源领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主战场。据初步测算,我国能源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占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80%左右,全社会碳达峰基本等同于化石能源消费的碳排放达峰。因此在未来的较长一段时期,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加快绿色低碳转型也将成为能源发展的大趋势大方向。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把“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作为“碳达峰十大行动”之首,充分凸显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性。《规划》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提高能源系统效率作为“十四五”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为将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夯实基础。
(三)改革创新是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深入发展,各国围绕“碳中和”展开的一系列竞争直接关系到世界经济格局。从长远看,现有能源技术还不足以支撑实现碳中和目标,必须要在绿色低碳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从近期看,在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的同时充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实现安全与绿色发展的统一,只能依靠创新来解决。能源领域创新的范畴,既包括技术装备的创新,也包括体制机制和发展模式的创新。《规划》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着力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统筹推进技术装备补短板和锻长板,强化新型储能、氢能等前沿科技攻关,构筑支撑能源转型变革的先发优势。同时,完善能源市场体系和价格机制,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鼓励发展能源新模式新业态,全面构建有利于清洁能源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增进民生福祉是能源发展的根本目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能源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都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也是检验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准。《规划》把“民生优先,共享发展”作为一项基本原则,把“普遍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作为现代能源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一方面,强化民生领域能源需求保障,提高人民生产生活用能的便利性和清洁化水平;另一方面,积极推动乡村地区多种形式的分布式能源建设,形成新能源富民产业,让能源发展红利由人民共享。
二、坚持以“四个革命、一个合作”为根本遵循
2014年6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指明了我国能源发展的方向和路径,是推动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基本纲领。《规划》坚持以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根本遵循,围绕能源消费、供给、技术、体制革命和国际合作,部署了“十四五”能源发展的重点任务和行动举措。
(一)强化节能降碳和用能弹性,推动能源消费革命
消费侧是现代能源体系服务保障的对象,直接决定了能耗总量,也关系到能源结构和利用效率。新时期推进能源消费革命,不仅要强化消费侧节能降碳,还要提高用能弹性,增强供需动态平衡能力。在节能降碳方面,《规划》要求完善能耗“双控”与碳排放控制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实施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行动和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深入推进电能替代,提升终端用能低碳化电气化水平。在提高用能弹性方面,《规划》提出大力提升电力负荷弹性,加强天然气供需市场调节,有利于保障电力、天然气尖峰负荷时段的供需平衡。
(二)提高供给能力和绿色水平,推动能源供给革命
供给侧是现代能源体系的基础。推动能源供给革命,目的是提高供给能力满足用能需求,主攻方向是调整供给结构促进绿色发展。在提高供给能力方面,一是有序扩大产能规模,加大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建设五大煤炭供应保障基地,根据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先进煤电;二是完善能源基础设施,加强电力、油气、煤炭输送通道建设;三是提升储备能力,推进石油储备、煤炭储备、储气设施建设,建立煤制油气产能和技术储备。在提高绿色发展水平方面,推进非化石能源多元化开发利用,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因地制宜开发水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增强消纳新能源和安全运行能力。
(三)加快科技创新和数字升级,推动能源技术革命
推动能源技术革命,要着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能源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提升能源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在科技创新方面,《规划》提出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装备集中攻关,补强能源技术装备短板,巩固我国在新能源、核电等领域的优势长板,加强储能、氢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前沿科技攻关,实施科技创新示范工程,完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在数字化升级方面,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在能源领域的推广应用,建设智慧能源平台和数据中心,实施智慧能源示范工程,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感知和高效生产运行能力。
(四)深化市场改革和制度建设,推动能源体制革命
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能源市场体系,增强能源治理效能,是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规划》提出了以下几方面任务:一是放宽能源市场准入,推进竞争性领域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快建立有利于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的体制机制和项目管理方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完善能源市场体系,深化电力、煤炭、油气等领域市场化改革,健全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三是加强能源治理制度建设,健全能源法律法规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环保、财税、金融等各方面政策协同保障。
(五)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
在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能源国际合作不仅要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保障我能源安全,也要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保障能源安全方面,《规划》以油气领域合作为重点,提出要巩固和拓展与油气等能源资源出口大国互利共赢合作,增强油气国际贸易运营能力,加强跨国油气通道运营与设施联通,确保油气安全稳定供应与平稳运行。在全球能源治理方面,深度参与全球能源转型变革,建设绿色丝绸之路,加强与有关国家在先进能源技术和解决方案等方面的务实合作,积极参与相关国际组织和平台的能源合作,提升能源领域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彰显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大国担当。
三、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六个统筹
能源发展进入新阶段,需要解决的问题越来越多样、越来越复杂,必须加强“既要”和“也要”的衔接,处理好矛盾双方的关系,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规划》坚持系统观念,强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做到了六个统筹。
(一)统筹“能”与“量”的关系
提高能源综合生产能力,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十四五”时期,要多措并举提高能源供给能力,既要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也要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合理增加煤炭先进产能。增加生产能力,是为了更好保障能源安全,端牢能源的饭碗,并不意味着放开消费量,特别是不能把增加煤炭产能等同为煤炭消费增长。“十四五”时期要完善能耗双控制度,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通过增“能”与控“量”,实现安全与绿色发展的有机统一。
(二)统筹“增”与“减”的关系
增加非化石能源比重,有序减少化石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持续增加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到2025年、2030年分别达到20%、25%左右,一方面增加非化石能源供应规模,推动风、光、水、核、生物质等多元化发展,另一方面扩大非化石能源消费,采取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鼓励政策,引导用户使用非化石能源。通过增加非化石能源生产消费规模,实现化石能源替代和减量,杜绝运动式“减碳”,有效防范和应对绿色低碳转型可能伴随的风险,确保安全降碳。
(三)统筹“东”与“西”的关系
立足东中部和西部能源资源特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分布不均衡,东中部地区能源消费量大,支撑绿色低碳转型的资源相对不足;西部地区能源资源丰富,发展水平相对不高,经济社会用能需求增长空间较大。东中部和西部地区都要立足自身特点,探寻适宜的碳达峰和能源转型发展路径。东中部地区要一手大力发展本地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海上风电和沿海核电等非化石能源,一手积极引入和消纳西部地区清洁能源。西部的地区要积极推进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在满足本地用能需求之余,有序扩大清洁能源外送规模。通过区域间优势互补和协调互济,实现大范围能源资源优化配置。
(四)统筹“新”与“旧”的关系
加快能源创新发展,积极推进老旧设施改造升级。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既要坚持创新驱动,积极培育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也要充分考虑到能源系统的体量和惯性,不可能推倒重来,必须坚持先立后破,在现有基础上升级迭代。“十四五”时期,要强化新型储能、氢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核聚变等重大前沿科技攻关,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同时,积极推进电力、油气、煤矿等传统能源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推动煤电行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制造“三改联动”,提升能源系统的灵活、智能水平,实现经济高效运行。
(五)统筹“放”与“管”的关系
把该放的放给市场,把政府该管的管到位。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建设“有效的市场”和“有为的政府”。“十四五”时期,重点在电力、天然气、煤炭等领域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放宽能源市场准入,推动电网、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培育壮大综合能源服务商、电储能企业、负荷集成商等新兴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更多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引导作用,健全能源法治体系,加强对规划和政策落地、市场运行、安全生产、自然垄断环节等方面的监管,增强能源治理效能。
(六)统筹“内”与“外”的关系
坚持立足国内保安全,共赢推进能源对外合作。务必把能源的饭碗端在自己手里,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煤炭对能源安全的“压舱石”作用,合理增加煤炭产能,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正视油气对外依存度较高的现实情况,推动国内油气增储上产,加强油气储备,建立煤制油气产能和技术储备,确保油气供应安全。有效利用境外资源,多元化拓展对外合作,深化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
结语
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对能源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十四五”时期,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能源安全新战略,按照《规划》绘就的蓝图,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奋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创能源高质量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