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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丨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细则征求意见:逐步实现用户侧“报量报价”参与现货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6-08-05 10:55

8月5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对《河南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电力市场系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河南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到,发电企业包括所有参与现行中长期交易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省内所有新能源场站。集中式新能源“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初期分布式新能源接受现货市场价格,推动分布式新能源聚合或直接“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

市场用户包括电力批发用户、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和售电公司。其中,电力批发用户和售电公司以“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市场,申报 24 点用电需求曲线(具备条件后开展 96 点申报),不参与市场出清,仅作为日前市场中标曲线;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暂不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申报,电网企业代理工商业购电交易月度各小时时段偏差电量接受现货市场各小时时段均价,推动电网代购直接参与现货市场。

新型经营主体现阶段主要指独立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智能微电网;

(一)独立储能以“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市场,即在日前市场申报运行日的充放电曲线,不申报价格,在满足电网运行安全和新能源消纳的条件下优先出清,形成运行日的充放电计划,实时市场中按照日前市场形成的充放电曲线优先出清。后续根据市场运行情况,适时推动“报量报价”方式参与市场。事故情况下,或现货市场的出清结果不满足电网运行实际时,电力调度机构可按需调整独立储能充放电计划,保障电网安全和电力平衡,事后对因储能充放电计划调整导致的收益减少部分进行补偿。

(二)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作为价格接受者或以聚合方式“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

(三)虚拟电厂以“报量不报价”或“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现货。

日前市场采用全电量申报、集中优化出清的方式开展。电力调度机构综合考虑统调负荷预测、母线负荷预测、省间联络线计划曲线、不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的机组出力曲线、发电机组检修计划、输变电设备检修计划、发电机组运行约束条件、电网安全运行约束条件等因素,以系统发电成本最小为优化目标,采用安全约束机组组合(SCUC)、安全约束经济调度(SCED)算法进行集中优化计算,出清得到运行日的机组组合状态和发电计划及分时节点电价。售电公司、电力批发用户申报的用电需求曲线即为其日前市场的中标曲线。随着现货市场不断发展和用户侧参与程度的提高,逐步实现用户侧以“报量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交易。

详情如下:

关于对《河南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电力市场系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河南能源监管办,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起草了《河南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河南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河南省电力市场系统运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河南省电力市场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等电力市场系列规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9月5日,相关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邮寄信函等方式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电力处。

邮箱:nyjdlcdw@163.com;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正光路11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力处),邮编450000。

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请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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